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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4718000478/2025-2156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东阳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5-05-19 10:42
文号: 东水〔2025〕16号 文件登记号: GDYD18-2025-0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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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印发《东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东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水务局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印发


东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

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的管理,规范排水户污水接入城镇排水设施,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东阳市水务局是东阳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是东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排水行为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按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等职责边界分工及时制止、查处或告知市水务局。

各镇、街道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水环境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排水行为日常巡查、制止、查处工作。

市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审计、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排水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书。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与排水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运营单位发现排水户纳管污水超标,影响污水集中处理厂达标排放时,可以关闭相关排水户的纳管设备。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排水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城镇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二、许可申请与审查

(一)排水户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书,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二)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书,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入污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三)排水户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5.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四)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按照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重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其他排水户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排水户应当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0日前申请续期。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排水许可证(施工)的有效期,由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七)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三、管理与监督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二)排水户的污水排放口至城镇排水设施的连接管道,由排水户负责建设,并应当按照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规定的接管井位、口径、标高、方式等要求进行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使用。

(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与污水排放量相匹配的预处理设施;其它排水户应当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检测井之前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格栅井、残渣过滤池、毛发收集池等污水预处理装置。排水户负责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等的维修养护。

(四)排水户必须按照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对应的水质标准和水量排放污水;重点排水户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内部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管、专用检测井运行维护情况、发生异常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五)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城镇排水工作的巡查、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污水达标纳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接受排水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管。

(六)排水户不得有下列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1.违反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

2.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害气体等物质的;

3.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放射性污水的;

4.堵塞城镇污水管网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油脂、污泥等易堵塞物的;

5.损毁、盗窃城镇排水设施;

6.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或穿凿城镇排水设施的;

7.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加压排放污水的;

8.其他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七)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排水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排水户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

(九)排水主管部门在办理排水许可证书中不得收费,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排水主管部门的预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排水监测机构等技术服务单位为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四、附则

(一)本办法所称城镇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泵站和相关设施(不含工业企业未连接城镇污水管网的自有污水处理设施)。

(二)本办法自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东阳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东综执〔2021〕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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